以在文言文中可以用作介词、连词,可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因”"由于","在""从","率领""带领”,"和"跟","而""来""用来""以致等。
文言文以的用法和意义
1、作介词:行为产生的原因,相当于因、因为、由于。
举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2、作介词:对事物的处置,相当于用、拿、把、将。
举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3、作副词:完成,相当于既、已经。
举例:《史记·陈涉世家》:“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
4、作动词:用,使用。
举例:战国·屈原《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5、作动词:做。
举例:先秦·佚名《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6、作动词:认为。
举例:战国·刘向《邹忌讽齐王纳谏》:“皆以美于徐公。”
7、作介词:凭借。
举例:《曹刿论战》:“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8、有时与“是”连用为“是以”或“以是,可理解为“因此”。
举例:《出师表》:“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9、作介词:从、由。
举例:《隆中对》:“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
10、作介词:按照。
举例:《曹刿论战》:“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11、作连词:用来、以便。
举例:《出师表》:“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
12、作连词,表示顺承,相当于“而”,也可不译。
举例:《送东阳马生序》:“手自笔录,计日以还。”
13、作连词:以致。
举例:《出师表》:“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
以的3种用法
1.用作介词。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2.用作连词。
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3.复音虚词。
"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