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在教学、实习和研究等方面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实践取向”的原则,二是“能力建设为本”的原则。培养学生不仅在课堂上学习社会工作书本知识的能力,而且在真实的社会工作环境中,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各个实务环节中汲取知识、反思知识、默会知识,最终能够根据服务的真实情境而灵活运用知识、创新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成为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充分掌握和熟悉我国社会政策以及社会服务机构运作过程,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管理和研究能力,并能够努力探索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实务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基本特色
初步形成“实践教学-现场实习-即时督导” 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按照国际社会工作教育界的规定,专业社会工作硕士实习共800个小时,并配有专业督导和机构督导全程予以专门指导。因此,本系在此又分成四个重要环节,一是课堂多样化教学;二是学生专业实习;三是教师专业督导;四是实习基地建设和机构督导队伍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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