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
师范类·公办
高校层次 普通本科 211 双一流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德语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德语语言基本功,比较系统的德语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和比 较广泛的其他相关专业知识,能在外交、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熟练 运用德语从事翻译、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德语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德语国家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等方 面的基本知识,接受德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良好的技能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 从事翻译、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德语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技能;

2.掌握德语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能用德语就本国国情与文化较好地进行表达和交流;

4.具备一定的第二外语的实际应用能力;

5.具有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运用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 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熟悉我国在外交、外事、教育、经贸、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主干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核心课程:

1.德语专业技能课程,包括基础德语、高级德语、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口译、笔译、视 听等。

2.德语专业知识课程,包括德语文学、德语语言学、德语国家社会文化、德语国家概况等。

德语专业技能课程的学时应不低于专业教育课程学时总量的60%,德语专业知识课程的学 时应占专业教育学时总量的25 010左右。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本专业的实践性教学既体现在课堂教学中,也体现在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中。课外 学习和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与扩展,是培养学生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 应以课堂教学的内容为基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语言综合运用能 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此外,还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各种 专业实践(如涉外活动、教育实习等)和社会实践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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