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艺术类·民办
高校层次 普通本科
所属地区上海·上海市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专业负责人

王红江

室内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具有环境空间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和设计开发能力,具备熟练操作技能的室内与景观设计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室内与景观设计和实际管理能力。

主要课程:设计概论、中外环境艺术史、空间与造型、CAD与形态设计、测绘与制图、光环境设计、建筑初步、材料与构造、建筑装饰设备、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交通工具内装设计、景观生态学、环境信息设计、摄影基础、家具设计、环境设施设计等。

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可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空间环境中的产品和信息传达等方面的设计、教学和科研工作。

(室内设计方向)教学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艺术感觉、知识面广,动手力强,踏实肯干的复合型人才。重点强化在室内和景观空间设计中的创新思维和技术解决能力的培养,同时强调对学生自我再学习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独立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后学生能在专业设计部门、房产公司、施工企业、政府规划部门、学校和科研单位从事各领域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地规划设计等方面工作。

知识培养要求:本专业在完整讲授室内和景观设计基本知识模块后,还增加了诸如交通工具内装设计、旅游策划与设计等专业前沿和交叉领域知识点学习。

能力培养要求:要求学生在四年学习中,初步掌握完整的室内及景观设计表达能力,空间造型和技术解决能力,空间概念设计创新能力,用户研究和商业拓展能力以及较强的专业外语能力。

素质培养要求:要求学生在四年学习中,初步具备有独立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人文艺术修养,有设计理想、作风踏实,专业视野开阔,再学习能力强,善于沟通和推广。

二、基准学制

学制四年。

三、学科和主干课程

1、学科

学科门类:艺术学 一级学科:设计学

2、主干课程:

设计导论、设计基础、徒手表现与快题设计、电脑辅助空间设计、测绘与CAD制图、建筑与室内构造基础、建筑设计初步、室内设计初步、商业室内设计、照明设计、家具与陈设设计、综合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初步、综合景观设计、园林设计概论、建筑装饰设备、景观生态学、旅游策划与设计

四、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方向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6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课程58学分。专业主干课程47学分,专业拓展课程47学分,毕业设计8学分。经审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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