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
理工类·民办
高校层次 普通本科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公共艺术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健全人格和自我完善能力,系统的掌握公共艺术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意识,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具有国际视野的,能在室内外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造与视觉设计,满足相应城市环境美化与人文关怀需求的公共艺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到各级市政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专业机构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共艺术创作、设计、教学及艺术工程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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